“入住时,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中午时,也没电话通知我,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
“其实,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不过,早在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就被删除,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明确告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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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评论会员2514:好评
酒店整体不错,就是十一期间人太多了,订酒店时没有选择了,房间离前台太近了,比较吵,睡觉轻的人,不建议住这间,住其他间应该还好
会员3436:好评
店长和前台都非常热情的招呼酒店位置很好房间很舒服特别干净下次一定还来真心不错
会员9195:好评
还凑合,性价比一般。入住时态度还行。退房前就不是他了。被要求办了会员卡但是什么用也没有。28元就这么白花了。